11月16日,淮安海关领导对新港综合货运码头监管场所进行预验收。11月25日,南京海关监管处领导在淮安海关领导的陪同下,对新港综合货运码头监管场所进行专项验收。11月24日到11月28日,新港公司对在验收会上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,并请淮安海关领导对整改项目进行检查。12月6日,淮安新港综合货运码头顺利通过验收并取得监管场所登记注册证。
淮安新港综合货运码头监管场所登记注册证的顺利取得,为淮安市的开放型经济发展夯实了基础,为做好口岸经济、推进“以港兴市”战略实施添加新动力。